创新出台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
厦门市国资委在全国国资系统率先出台了独立核算、免于保值增值考核的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,规范了企业研发准备金的预决算管理、使用、政策支持等事项,引导企业有计划、可持续地强化研发投入,进一步激发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。
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厦门市国资委在全国国资系统建立研发准备金管理制度,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、产品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活动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,保障研发活动的顺利进行,缓解因研发失败而面临的资金压力,降低企业的创新风险,提高研发项目的成功率。研发准备金制度鼓励支持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,加速推动传统产业向高端化、智能化、绿色化方向发展,创造新的市场需求,不但能拉动市场经济的增长,还可为消费者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,提高社会福利水平。2024年7月,国务院国资委主任张玉卓在地方国资委负责人研讨班上提到,“厦门市国资委研究制定国有企业研发准备金政策,在全国率先开展相关试点”,并入围工信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4年“揭榜挂帅”政策试点。
案例场景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