率先出台数据资产登记制度
厦门市数据管理局出台《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,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、数据加工使用权、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资产登记制度,以制度建设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走深走实。
为解决数据处理者开展数据资产评估入表、数据交易、数据融资质押等活动时面临的“数据确权难”问题,根据国家《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》精神,市数据管理局深入开展调研,结合厦门实际,先行先试制定出台《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管理暂行办法》,明确由厦门市信息中心作为我市数据资产登记机构,界定数据资源持有权、数据加工使用权、数据产品经营权三种权利的具体内涵,规范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登记类型、申请条件、申请材料、办理程序等,并对登记审查、管理监督责任进行明确。经第三方服务机构和登记机构审查后,向申请者颁发的数据资产登记证书,可作为数据资产评估入表、数据交易、数据融资质押的参考依据。《办法》是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基础性制度,将有利于促进数据要素高效流动和充分利用。
案例场景
根据《办法》,厦门市信息中心设立了全省首个数据资产登记中心——厦门市数据资产登记中心,并将数据资产登记服务窗口靠前延伸至数据要素产业集聚区——软件园三期“数据港产业基地”,为企业提供便利化的数据资产登记业务咨询、辅导、受理等服务。7月26日,厦门市信息中心向海迈科技颁发了全市首张数据资产登记证书,证书登记的数据资产“海易招数链宝”,是海迈科技依托海易招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、海量的招投标交易数据、行业公开信息等,开发而成的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数据产品,能够帮助企业提高招投标效率。 全市首张数据资产登记证书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禾山街道云顶北路842号 厦门市数据管理局

主办单位: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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